各教学单位: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(2021—2025 年)》(教督〔2021〕1 号),发挥专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中的关键性作用,提高评估工作质量,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建设工作(简称“专家库建设”),依据安徽省教育厅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高〔2022〕199 号)要求,现就我校专家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专家推荐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政治素质过硬,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坚持原则、公道正派、品行端正、廉洁自律,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、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。
3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身体健康,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、精力参加院校评估。
4.熟悉国家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、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,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发展形势。
5.熟悉院校评估政策、评估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,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和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。
6.高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理论修养,具有高级职称,原则上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职务 10 年(含)以上或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10 年(含)以上且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。
7.原则上,首次成为评估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,对评估业务能力强、业内公认度高、身体状况良好、有意愿参与评估工作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。
8.优先推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,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,教育部工程类、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。
二、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政治素质过硬,自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坚持原则、公道正派、品行端正、廉洁自律,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、职业操守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。
3.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身体健康,能够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、精力参加院校评估。
4.了解院校评估基础知识、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,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、 组织协调能力、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意识,能够履职尽责协助专家组开展工作。
5.原则上要求从事高等教育管理、教育评估、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5年以上,工作实绩突出。其中,项目管理员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,且有相关入校考察经历。
6.秘书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项目管理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。
三、推荐流程
1.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报尽报,对应填写附件1《安徽理工大学评估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》、附件2《安徽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员推荐名单汇总表》、附件3《安徽理工大学专家组秘书推荐名单汇总表》,各学院(部)汇总后于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完成并提交。
2. 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基本信息导入教育部“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系统”,为被推荐人分配账号,并通过系统短信通知。
3.被推荐人收到短信后及时登录系统完善个人详细信息,于11月28日下班前完成并提交。具体操作流程及方法请见附件5《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使用手册》。
4.学校在线审核被推荐人信息,于11月30日前在线导出并打印《专家推荐汇总表》,加盖学校公章后,以公函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后,统一提交至教育部评估中心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(部)要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,指派专人负责,对推荐人信息进行认真审核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。
2.申请人员须仔细阅读专家推荐条件和推荐流程,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和系统数据,务必确保相关信息真实、准确。
3.请严格按照专家推荐工作流程和时间结点完成各项工作,避免影响学校整体审核推荐工作,逾期不完成人员取消推荐资格。
3.各学院须在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学院汇总的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flychuan2006@126.com。联系人:蔡川川,联系电话:6632255(61255)。
附件:1.《安徽理工大学评估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》
2.《安徽理工大学项目管理员推荐名单汇总表》
3.《安徽理工大学专家组秘书推荐名单汇总表》
4.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》
5.《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使用手册》
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
2022年11月21日